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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地方志办来我办调研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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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4日上午,南通市委党史办、市地方志办陈红副主任等一行三人来我办就《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》立法需求课题进行调研。 会上,陈红副主任介绍了《江苏省实施〈地方志工作条例〉办法》立法的背景,并就本次调研重点进行了明确。我办王飞主任围绕《江苏省实施〈地方志工作条例〉办法》,汇报了通州区志鉴编纂推进情况,重点就规范和管理地方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阐述,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。陈红副主任充分肯定了通州方志工作,高度认可通州在规范和管理方志工作上做出的努力,要求不骄不躁,进一步加强管理,增强方志工作的规范化、法制化。 我办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成员列席了调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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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顾新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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